很多人會認為陪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是一個東西,結果,陪產假工資發出來根本不是那回事。到底陪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嗎?其實根本是兩回事,它們針對的對象就不一樣的。
陪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嗎?
陪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陪產假工資指的是丈夫有權力在妻子產假期間繼續得到雇主支付的工資,以便照顧妻子。而生育津貼是指職業婦女在生育期間獲得的生活費用。陪產假工資的發放標準取決于雇主是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陪產假工資發放有兩種標準:
如果雇主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包括生育保險),那么職工在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由雇主向社會保險中心申請,由社會保險中心支付。通常陪產假工資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如果職工的工資高于社會平均工資標準,雇主將補足差額。
如果雇主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那么職工在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將根據配偶生育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由雇主支付。
法律依據:《生育保險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0.5%,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測算后提出,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后實施。超過工資總額0.5%的,應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