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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一網友發文稱,公司發通知讓人事下班后挨個檢查員工手機使用時長。
該通知寫到,下班后人事會檢查手機屏幕使用時間,上班使用手機時間關系到能不能繼續留公司。
網傳截圖顯示,該公司員工表示下班前人事會在前臺等著,還要挨個拍照,屏幕使用時間太短的就要求拍電量和軟件使用時長。
有人在被檢查時質疑此舉是否違法,人事只是笑了笑說不知道。
實際上,員工上班玩手機、看視頻、刷朋友圈是很多企業管理者一直很頭疼的問題。那么如何制定員工上班手機管理制度?以下是范文:
員工手機管理制度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范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后,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
(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于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系。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并將號碼表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 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批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