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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近日,抖音前員工因違反競業協議被抖音公司起訴。
事由:任某于 2015 年入職抖音任商務經理。2019 年申請離職,2020 年 2 月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合同解除后 6 個月內,不得到與抖音存在競爭關系單位任職,名單包括快手。
任某離職后,抖音公司按照約定向其足額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金,但通過跟蹤拍攝抖音公司發現任某在競業限制期限內去了快手公司上班。
任某辯稱并未入職快手,多次進入快手只是參加其活動,了解快手電商在銷售領域的銷售模式,而非為快手公司工作。
任某還提交了嘉賓證、《快手電商寶典》講義文件、《快手商業私享季》講義文件等證據材料,但嘉賓證上并沒有受邀嘉賓姓名的記載,而且任某未舉證證明快手公司召開私享會的具體會期日程安排,比如快手公司對外發布的公告、通知等,亦未提交如參會登記信息,參會的照片、視頻資料等證據材料,僅依據講義文件、嘉賓證并不能有效證明任某的主張。
任某提出的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多次進入快手公司的辦公場所只是參加會議的主張,缺乏有效的證據予以支持,根據其在工作時間頻繁進入快手公司的事實,法院對于字節跳動公司提出的任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為快手公司工作的主張予以采信,任某應承擔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責任。
最終,法院判任某返還競業補償金 7.8 萬元及違約金 30 萬。
對于HR來說,員工工作不在狀態,老想著跳槽,是很多HR比較頭疼的問題。企業天天在招聘,員工月月在辭職,幾乎是半年一小換,一年一大換,尤其是到跨年的時候,有的小企業甚至一過年員工幾乎全換了!為什么員工流動如此頻繁,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員工跳槽呢?
1、創業式跳槽
員工有目的地到有關企業走一圈,了解行業情況,熟悉行規、制度、技術、成本等各項指標,為自己創業打基礎。
2、發展式跳槽
公司的發展目標與個人的發展目標不一致,或個人的發展空間受到影響,為個人的發展前程而跳槽。
3、挑戰式跳槽
喜歡向新的領域、新的崗位、新的高度發起挑戰沖刺,永不服輸式地主動跳槽。
4、選擇式跳槽
在一些特定領域選擇不定,如公務員、事業單位還是企業,企業中如國企、外企、民企還是合資企業,故而頻頻跳槽。
5、“錢”途式跳槽
以金錢為目標,追著高工資走,誰錢給得多,上誰那去。
6、感覺式跳槽
跟著感覺走,感覺好就干,感覺不好就走,美其名曰“順其自然”。
7、習慣式跳槽
有的員工跳槽上癮了,人熟了,環境熟了,沒有新鮮感,煩而無味,就想換個工作。
8、被動式跳槽
在公司和領導或員工鬧矛盾了,或出了差錯,自認為混不下去了,所以換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