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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Elon Musk)似乎要取消“居家辦公”的選項后,德國最大的工會組織IG Metall對馬斯克提出了警告。
上周三,馬斯克在發給特斯拉行政人員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居家辦公是不可接受的。員工要想在家辦公,每周至少要在辦公室工作40個小時。否則,就離開特斯拉。
顯然,這幾乎就是關閉了員工“居家辦公”的選項。上周五,德國最大的工會IG Metall對馬斯克提出了警告。今年3月,特斯拉德國工廠剛剛開業。
IG Metall地區負責人比爾吉特·迪策(Birgit Dietze)在一份聲明中稱:“在德國,雇主不能隨心所欲地制定規則。如果工人不想接受公司的要求,可以依靠工會的力量和權力?!?/p>
IG Metall代表金屬工人,包括為寶馬和大眾等其他汽車制造商工作的工人。今年早些時候,IG Metall在特斯拉勃蘭登堡(Brandenburg)工廠附近開設了一個辦事處。而今年2月,該工廠的員工(其中一些是工會成員)選出了19名代表參加第一個工人委員會。
在我國,企業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那么公司工會章程怎么制定?以下是范文:
企業工會章程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提高員工隊伍素質、促進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適用于 公司(以下統一稱“公司”)。
三、公司工會在公司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代表和維護員工利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四、公司工會依法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保護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員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會的組織建設
一、公司工會組織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會配備兼職工會工作人員。
三、公司工會主席要熱心工會工作,有群眾工作經驗,作風民主,廉潔勤政,年富力強,有開拓、奉獻精神和一定經營管理知識、組織領導能力的會員擔任。
四、公司工會主席在任期未滿、勞動合同期滿時,可延續至任期屆滿;確因工作需要調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同意。
五、公司應依法及時、足額向本公司工會撥交工會經費。
六、公司工會組織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由上級工會依法確認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章 公司工會的工作職責
一、公司工會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代表和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員工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各項權利;
(二)組織員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在制度上保證員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及監督,在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上代表員工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支持公司經營機構依法行使職權,協助公司教育和組織員工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提高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四)協助公司黨政組織抓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組織員工因地制宜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崗位練兵、安全生產等活動,動員員工為公司多做貢獻;
(六)組織和參與員工董事、監事的提名、選舉、更換工作;
(七)參與公司內部勞動、人事、工資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八)貫徹公司黨組織的有關決議和執行上級工會的決定,開展工會各項活動;
(九)聽取、反映員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員工的生活,幫助員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
二、公司工會主席及各委員的職責:
(一)工會主席職責
1.負責本公司工會的全面工作;
2.協助、配合公司行政搞好有線電視網絡管理和建設,維護總經理在公司工作中的權威;
3.代表員工進入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參與公司各層次決策和監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5.在本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建立工會組織,對其工會負責人的人選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實行領導和管理。
(二)組織、宣傳委員職責
1.負責公司員工代表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和會務工作。
2.審查發展新會員,建立會員檔案,負責會員建卡工作,及時、準確轉移會員關系。
3.做好工會各種會議記錄和工會統計工作。
4.宣傳國家法規和有關勞動政策。
5.組織開展為現代化建設建功立業競賽活動。做到表彰先進、樹立標兵,調動員工勞動積極性,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協同有關部門。教育員工樹立“用戶第一”思想,開展群眾性的優質服務創最佳活動。
7.組織開展業務技術交流、業務技術協作活動,配合有關部門舉辦業務技術講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8.開展企業業余文化、體育、娛樂以及旅游等活動。
(三)工會生活、女工委員職責
1.搞好員工生活困難補助和送溫暖工作,組織開展群眾性互助活動和結對幫困工作。
2.圍繞黨和工會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點和意愿開展活動。
3.組織女工業務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知識,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
4.經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們的意見和要求,盡力為女工辦實事,辦好事,解除她們的后顧之憂。
(四)勞動爭議調解委員職責
1.對勞動爭議有關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況,做到及時上呈下達。
2.認真接待有關勞動爭議的來信、來訪工作,做好記錄,整理存檔。
3.凡有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要進行認真仔細的調查了解,按照黨的政策和關于勞動爭議處理實施細則規定,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五)工會小組職責
1.通過建立工會小組正常開展小組活動。小組活動采取學習、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其他活動等多種形式。
2.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組成員民主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3.堅持“五必訪”,“五必談”和“四互助”活動制度。
“五必訪”:是指工會小組對本組員工有困難比訪、有傷病必訪,有生育必訪、有婚喪嫁娶必訪、有家庭糾紛必訪;
“五必談”:即對曠工、缺勤的員工必談、對工作效率下降和發生工作事故的員工必談、對有思想波動的員工必談、對鬧不團結的員工必談、對剛入會的員工必談;
“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術互助。
第四章 公司工會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會通過建立和完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制度,實現員工對公司的有效監督,形成公司內部團結合作、相互約束的機制。
二、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二)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
1.聽取和討論關于本公司發展、經營重大決策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有關員工工資、獎金分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規章制度等重大問題;
3.審議決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評議、監督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向有關方面提出獎懲的建議;
5.依法選舉、更換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中的員工代表;
6.聽取關于公司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報告,以及其他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決定的事項。
三、建立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合同制度:
(一)公司應當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制度,增強雙方合作,共謀公司發展;
(二)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勞動報酬;
2.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保險福利;
4.勞動安全與衛生;
5.技能培訓;
6.合同期限;
7.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8.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三)勞動合同草案應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員工大會討論通過;
(四)對參與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代表的權益,依照公司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予以保護。
四、員工董事、監事的產生:
(一)公司應由員工民主選舉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董事會。員工董事不超過董事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的監事會,應由員工民主選舉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員工監事不超過監事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三)員工董事、監事應由能夠代表員工利益,反映員工的意見和要求,為員工所擁護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業管理知識、工作經驗和良好素質的員工擔任。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者,不得當選為董事或監事;
(四)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中的員工代表,由工會組織員工提名,并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和更換;
(五)員工董事、監事在任職期間和離任三年內,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職務(除個人行為過錯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或崗位變動。
五、適應公司制企業特點,建立健全公司工會工作機制以及其他相關工作制度。
六、工會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享有的權利是:
1.在工會的會議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員工關心的一切問題討論;
2.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批評工會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工作人員,要求撤換或罷免違法、失職的工會工作人員;
4.對社會生活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5.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6.參加工會活動,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福利事業的優惠待遇。
(二)會員應履行的義務是:
1.學習政治、文化、科學和技術;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維護社會秩序,向危害祖國、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發揚團結友愛,搞好團結互助;
6.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組織生活,按月交納會費。
第五章 公司工會財務管理的暫行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部、全國總工會有關規定,為規范公司工會組織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公司工會事業的發展,現制定公司工會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如下:
一、資產管理
資產是指工會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債權等。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材料等。
工會資金不準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更不準出租、出借、轉讓賬戶?,F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須按國家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工會的庫存材料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寫出報告后經單位領導和主管工會批準后,及時調賬。
工會的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做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負債管理
負債是指工會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應繳款項、預收款項等。
工會應建立健全往來款的清理制度,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三、預算制度
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手段,是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預算的編制要以“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為原則。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年12月20日前編制下年的經費預算。編制預算前,財務委員必須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人員討論研究開支項目與金額,然后編制預算草案,提交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后按實上報。 預算收入包括:
1.會費收入;
2.撥交經費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會費收入為工會會員按規定標準交納的會費。
撥交經費收入為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
上級補助收入為上級工會的各項補助收入。
其他收入為不屬于以上各項的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等。
預算支出包括:
1.會員活動費;
2.員工活動費;
3.工會業務費;
4.上繳經費支出;
5.其他支出等。
會員活動費為用于會費支付的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的各項費用。 員工活動費為用于開展員工教育、文體、宣傳及其他活動等費用。
工會業務費為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
上繳經費支出為按比例上繳上級工會的經費。
其他支出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四、決算制度
工會經費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在未經批準之前,稱為決算草案。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新年的元月編制上年度決算,編制決算時,財務人員必須將上年度的賬目結清,做到收支平衡、數字準確、內容完整、方可編制決算草案,然后交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報。
五、工會經費的使用和報銷制度
1.工會經費的使用堅持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單位核算。使用工會經費者,必須經工會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在單據背面要有經手人和工會主席、主管財務工作的主席簽章方可報銷。
2.工會經費的使用要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員工權益,開展員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3.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定期公布賬目,接受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第六章 其 他
一、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
1.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員工承認《中國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國工會組織。
3.要求加入工會的員工,須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工會委員會批準并發給會員證,其會籍從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之日算起。
4.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好應盡的義務,及時交納會費。
5.會員退會自由。會員提出退會申請,經由所在工會小組提出,由本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從退會之日起停止交納會費,收回會員證,并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注銷。
6.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會費、不能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退會手續見上條。
7.凡嚴重違法犯罪并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經由公司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開除其會籍。
8.工會會員調離本公司,其會員關系隨同本人的人事關系一起轉到新單位,調入本公司的會員其會員關系亦同樣處理。
9.會員調到沒有工會組織的單位工作時,可保留其會籍,到新單位組建工會時,再將有關材料轉去,恢復會籍。
10.會員退休,可保留會籍。
11.保留會籍手續,應由會員所在的工會小組書面上報公司工會委員會核準。由公司工會委員會在工會會員登記表備注欄內注明該會員辦理保留會籍手續的時間,工會小組負責通知保留會籍的會員從核準之下一個月起停止交納會費。
12.已經辦理退會手續的職工,又提出申請入會,允許其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二、工會會費管理制度
1.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及上級工會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本公司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積極主動交納工會會費。
3.會員會費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交納。工資收入按基本工資計繳,獎金、各種津貼、補貼等不計在內。工會小組應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向會員收取會費,不得自行規定交納數額。
4.工會會費每月交納一次,以增加會員的組織觀念。
5.保留會籍人員不交納會費。
6.工會會員升級加薪后,應從加薪之日起補交會費。
7.長期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工會會費的,應視為自動退會。
8.工會會費由工會小組負責收取,并交給公司工會。
9.工會會費收取應及時列出清單和入賬,會費使用情況應按季公布,并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報告,接受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