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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來,相信眾多HR都了解了“青島以工代訓補貼”這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不過近日,針對原以工代訓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補貼范圍窄、困難企業認定標準高、申領補貼提報材料多等問題,青島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以工代訓力度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魯人社函〔2020〕78號),對現有以工代訓政策進行再優化、再升級,預留3億資金支持企業穩崗擴崗。那HR可以從這項升級的政策中獲取什么信息呢?
1.HR從青島以工代訓升級政策中獲取四個變化信息
(1)擴大享受以工代訓群體范圍
此次政策升級首先是擴大了企業新吸納就業享受以工代訓群體范圍。從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四類群體增加貧困勞動力和離校2年內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2)降低困難企業認定標準
根據實際情況分項目、分階段進行了調整,2020年1-5月,企業當月營業收入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當月電費、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較2019年相應指標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2020年6-12月,企業當月營業收入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當月電費、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較2019年相應指標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3)延長政策執行期
放寬原有“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規定,明確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長至2021年3月底。
(4)提高困難企業補貼標準上限
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政策執行期內最高享受10萬元調整到30萬元,對外貿等5類行業大型企業從最高享受30萬元調整到200萬元。
2.HR從青島以工代訓升級政策獲取新的服務方式
(1)申報時間更靈活
以工代訓補貼申領業務以月為單位,企業可逐月申領,也可集中申領。
(2)申報方式可承諾
對因企業自身原因、無法提供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的,可采取企業書面承諾方式,提供實際發放工資的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申報材料更精簡
困難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季度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證明。
由此可見,青島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當遇到突發問題時,往往會選擇通過優化升級的方式來讓政策更加地人性化、公平化。所以HR在了解相關人力資源管理政策的時候,不應該僅僅只依賴于過往的政策內容,而是應該與時俱進,做好隨時了解新政策的準備,從而實現更好地規避風險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