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制度績效?制度績效是指制度實施的效應、效果或功能,即“制度績效就是社會制度的實施效果,即制度是否達到了預期設計目標”。那么,制度績效的構成包括哪些呢?
制度績效的構成可以從三個維度進行分析:性質、層次和內容。
首先,從性質的角度,制度可以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依據歷史唯物主義和制度理論,制度的正面影響指的是其能夠促進與既有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維護并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相反,制度的負面影響則表現為對生產力的發展構成阻礙或損害。由于生產關系基本上反映了不同社會群體間的利益關系,制度績效的最終表現是由支持和反對力量交織影響的結果。因此,制度通常同時帶來正面和負面效應,它們的合力決定了制度績效的總體表現。
其次,從層次的角度,制度績效體現在理念和物質兩個方面。理念績效涉及制度在維護和提升政治體系及其成員價值觀念方面的作用;而物質績效則關注制度在滿足政治體系及其成員利益需求方面的功能。
最后,從內容的角度,隨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已從“三位一體”擴展至“四位一體”,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及社會建設。研究者們對這四個領域的制度體系進行了深入分析。制度內容包括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類別,因此,制度績效也相應分為經濟績效、政治績效、社會績效和文化績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重要組成部分,同樣涵蓋了這些領域,從而對制度績效的不同領域構成提供了清晰的視角。
綜上所述,這三個維度提供了全面理解制度績效的構成的框架。在評估制度時,需要考慮其在性質、層次和內容上的多方面影響,以及這些因素如何共同作用以產生綜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