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在當今社會,隨著工作節奏的加快和工作壓力的增大,加班現象越來越普遍。然而,在加班問題上,企業與員工之間往往存在爭議,其中一個主要的爭議焦點是加班津貼與加班工資的關系。
案情簡介
近日,一起勞動糾紛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個名叫馬某的員工因為頻繁的出差和加班申請辭職,同時要求公司補發過去一年多的加班工資,然而該公司卻堅稱已經按照公司內部的加班津貼支付制度足額支付了加班費用。
仲裁結果
經測算,馬某實際應得加班工資低于其獲得的加班津貼,因此仲裁委裁決駁回馬某請求。
案件分析
本案例中,要回答塑料制造公司是否應該補發馬某加班工資的問題,應當明確加班津貼是否可以替代加班工資。
加班津貼是用人單位給本企業員工設定的一項福利制度。法律對加班津貼并沒有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特點及需要決定是否設定和執行加班津貼制度。
加班工資與其不同,是法律給用人單位設定的一項法定義務,勞動者超時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加班時間不同(如平時加班、周末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相應的比例計發加班工資。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支付了加班津貼,不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定義務。
但是在用工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設定加班津貼的目的是對超時工作的員工進行補償,與法律對加班工資規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則,加班津貼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資。但加班津貼應當實行“多不退少要補”的原則,當實際應得加班工資高于加班津貼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加班工資金額支付;當實際加班工資低于加班津貼標準時,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企業內部規定的加班津貼標準支付。
此案提醒用人單位,加班工資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容易出現爭議的問題,用人單位通過內部規章制度對加班工資或加班津貼所規定的計發標準高于法定標準時,此項制度方為有效。
加班津貼并不能取代法定的加班工資。企業在制定內部工資政策時,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些法律和經濟因素,為員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此外,企業也應通過內部規章制度,確保對勞動者支付的加班津貼或加班工資高于法定的最低標準,以此來確保內部規章的效力,并避免出現勞動糾紛。
關于紅海云
紅海云是中國領先的新一代人力資源管理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核心產品紅海eHR系統,打破傳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功能模塊數據割裂的局限,從核心人力管理、勞動力管理到戰略人才管理,涵蓋人力資源業務12大模塊,百余項功能一體化布局。并通過紅海云RedPaaS平臺、RedAPI平臺、自動化運維平臺等底層數字化配套體系的賦能,讓紅海云eHR系統擁有了業內領先的靈活性和可擴展性。
迄今為止,紅海云服務的客戶已成功覆蓋華北,華東、華南、西南地區市場,已有逾千家大中型企業借助紅海產品獲得領先的人力資源管理數字化能力,廣泛分布于國企事業單位、地產、銀行、醫藥、物業、物流、餐飲、服飾等行業,包括中國銀行、保利物業、石藥集團、以嶺藥業、科興生物、中金珠寶、華宇集團、祥源控股、雪松控股、真功夫、中郵金融、影兒集團、比音勒芬、曹操出行等眾多頭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