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是所有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就能享有的福利嗎?并不是的!實際上,還存在著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況。那么,不享受帶薪年休假情況包括哪些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ㄒ唬┞毠ひ婪ㄏ硎芎罴?,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ǘ┞毠ふ埵录倮塾?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ㄈ├塾嫻ぷ鳚M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ㄋ模├塾嫻ぷ鳚M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ㄎ澹├塾嫻ぷ鳚M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八條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注意: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均不計入年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