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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自2022年起,全國各省市都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很多省市都延長了產假、陪產假。
大家都知道,在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可以通過生育津貼的形式進行報銷,但:
· 各省市獎勵的產假能否由生育津貼支付呢?
· 延長的產假天數應該怎么發放工資?可以不發嗎?
· 女員工提前結束產假上班,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近期,一省市發文明確了獎勵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問題,趕緊跟小編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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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文明確
最新版產假工資這樣發!
1月11日,廣東省人社廳、廣東省衛健委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假期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對育兒假和護理假請休規則、假期待遇做了具體規定。
政策原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通知》中的這幾個重點需要抓?。?/p>
一、明確產假、陪產假等相關假期工資發放問題
通知中明確根據《計生條例》規定的女方八十日獎勵假和男方十五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計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執行。
小編拓展:
《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為: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為:
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再來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修訂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計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二)女職工終止妊娠享受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計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計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計75天。
(三)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計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計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計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計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計14天。
同時存在兩種以上計劃生育手術情形,或者同時存在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情形的,合并計算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所以根據以上條例不難知道,根據最新版的《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不能通過生育報銷的形式進行報銷,需要用人單位承擔。
同時產假與陪產假期間,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二、明確育兒假、護理假待遇享受標準
同時條例中也明確了育兒假與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待遇享受標準:
1、育兒假、護理假不可疊加享受
育兒假
如有兩個以上子女同時在3周歲以內,父母雙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兒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滿3周歲。
??在同一計算年度內,育兒假可以拆分請休,原則上不超過2次。
護理假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或一方為本省戶籍的夫妻,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其子女即可享受護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療(應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假。
護理假不可疊加,父母雙方均滿六十周歲,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護理假;患病住院治療的,每年累計也不超過十五日。
2、育兒假、護理假不計入年假假期
《通知》明確,《計生條例》規定的相關假期不計入職工帶薪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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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產假期間的產假工資
應該如何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規定: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各省可以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現目前各省市的獎勵產假已經基本確定,并在各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都有明確規定: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那么,問題來了,關于這個延長產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發放的標準是什么?
我們先來看幾個案例來具體看一下:
1、郭某與某公司生育保險待遇糾紛案: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間,郭某月平均工資為3250元。
處理結果:裁決某公司向郭某支付2017年5月30日至7月28日的產假工資6500元。
2、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魯04民終1745號案件當中認為: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p>
故太極龍公司應向張某補發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休產假期間的工資4400元。
其中補發的產假工資按照2020年2月26日張某與太極龍公司簽訂《開收入證明協議書》,確定張某月工資2200元。
3、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魯01民終9773號案件認為:關于60天的產假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薄渡綎|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p>
張某某已經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了113天(98天+15天)的生育津貼,但是沒有領取增加的60天產假的工資,因此,國晟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支付張某某60天的產假工資13332元(6666元×2個月)。
另查明,張某某產假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6666元/月,其2021年1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由國晟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繳納,2021年1月的社會保險費由綠創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繳納,2021年2月恢復由國晟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繳納。
根據以上案例不難看出,延長產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發放的標準是基本上是以月平均工資為準。
根據廣東省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也對這一問題又了明確規定了: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于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
女職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所以女職工延長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應以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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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可以提前結束產假嗎?
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經常有公司的女職工基于各種原因例如愛崗敬業、家庭經濟困難等產假期間想提前上班,例如公司的產假時間為160天,有女職工向公司提出希望只休110天,提前50天上班。
提前上班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呢?
為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勞動法上不提倡勞動者產假期間主動要求提前上班,但并無禁止性規定,員工主動放棄休假權利不違法。在裁判文書網很多類似司法案例,都沒有認定產假期間提前上班違法。
女職工主動向公司提交申請書即可,公司批準即可。申請書可參考如下表述:
申請書
致: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在___部門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職務,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休產假,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本人產假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F本人已休產假____天,身體狀況已完全恢復,能夠正常從事崗位工作,因個人原因申請提前結束產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返崗工作。特此申請,望予批準!
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那女員工提前上班,企業需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呢?
在產假期間工作,不可以享受雙倍工資。
相關司法判決:
(蘇素云與某運動器材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2015-06-18;法院: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5)廈民終字第1422、1425號)
一審法院認為:
未休產假三倍工資差額。公司已為蘇素云繳交了包括生育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蘇素云生育小孩,在法定產假期間,依法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蘇素云產假上班期間公司也已支付了工資。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廈門中院)認為:
公司已為蘇素云繳交生育保險,蘇素云法定產假期間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貼,蘇素云產假上班期間公司也已支付了工資。
現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納。
如果用人單位強令女職工產假期間提前結束產假上班,屬于違法行為,女職工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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