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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19日發布數據顯示,自本月實施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以來,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億元留抵退稅款退到52.7萬戶納稅人的賬戶。目前各地稅務部門正加緊落實落細支持政策,確保更好惠及市場主體。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已獲得留抵退稅的納稅人中,小微企業51萬戶,占比96.8%,涉及退稅金額2422億元,是政策最大的受益主體。
今年留抵退稅新政將為市場主體新增約1.5萬億元現金流。含“金”量高、市場主體需求迫切,在落實過程中,更需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確保退稅資金精準直達符合條件的企業。記者了解到,新政實施后,稅務部門重拳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違法行為,查處了一批騙取留抵退稅案件。
實際上,留抵退稅的學名叫”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惠”,就是對現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
留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增值稅實行鏈條抵扣機制,以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其中,銷項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原材料等所負擔的增值稅額。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會形成留抵稅額。
我國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此后留抵退稅的適用范圍逐步擴大。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明確,退稅條件包括納稅信用等級為A或B級,36個月內不能有稅務違法違規行為,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6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能低于50萬元等。
2019年6月、2021年4月,相關部門兩次對部分先進制造業納稅人放寬退稅條件。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先取消了連續6個月大于零和第六個月不低于50萬元的要求;2021年3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目前,我國的留抵退稅主要集中在增量部分,即退還2019年4月份以來新增加的部分,其中,對先進制造業的增量留抵稅額予以全部退還,對其他行業滿足條件的增量留抵稅額予以退還60%。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今年對留抵稅額實行大規模退稅。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重點支持制造業,全面解決制造業、科研和技術服務、生態環保、電力燃氣、交通運輸等行業留抵退稅問題。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顯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