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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由于女職工三期期間工作時間短,同時又有許多事情需要兼顧,因此,在工作上可能就很難專心。這時,企業可能就會產生一種想法,反正已經給該女職工放假了,那么相關的工資待遇是否就可以降低了呢,畢竟她并沒有達到公司所要求的預期?在這里,作為一個處理過許多人力資源管理問題的資深HR告訴你,在女職工三期期間,其工資待遇是不受影響的。那么,你知道不受影響的工資待遇有哪些嗎?我們來看一下:
1.女職工三期期間,產假津貼或工資不受影響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第8條第1款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笨梢?,國家對女職工在“三期”期間的工資待遇是有明確規定的,集中體現為不得降低工資。
2.女職工三期期間,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8條第2款規定,“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span>
3.女職工三期期間,產前檢查假、哺乳假、男方護理假等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6條第3款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钡?/span>9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span>
4.女職工三期期間,產假工資計算標準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規定,女職工休產假的工資計算標準,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工資計算標準由社會保險基金根據參加生育保險的基數進行計算,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按“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計算。
女職員在職場上經常會遭到歧視,很多公司為了回避一系列的費用并不愿意招聘女職員,即使是錄用了女職員也會規定女職員的結婚生子時間等,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所以,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在人力資源管理領域工作的HR,都需要特別關注女職工三期管理所會產生的問題,同時也不能為此來降低女職工工資待遇,或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畢竟這些都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有一些甚至不給協商的機會,就將企業告上法庭,因此,這些問題都是需要企業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