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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員工的離職會給公司帶來一系列問題,涉及法律規定、風險控制以及成本核算等等。對于公司而言,必須全面理解離職的各種情況并采取過硬的操作措施,以防止出現任何法律風險。
一、離職的形態與用人單位的選擇
1、員工離職形態的分類;
2、基于管理的需要,選擇合適的離職事由;
3、基于成本的考慮,選擇合適的離職事由;
4、基于風險的控制,選擇合適的離職事由;
二、合同終止導致離職的風險管控與實操精要
1、勞動合同終止和勞動合同中止、勞動合同解除的區別;
2、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3、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間是當日24時嗎?用人單位如何避免風險?
4、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續訂,公司如何控制離職風險?
5、勞動合同期滿,但員工不同意離職,公司如何操作?
6、勞動合同期滿,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離職是否需支付代通知金?
7、勞動合同到期時,員工懷孕了,能否要求員工離職?實操注意要點;
8、勞動合同終止后,員工說離職前已懷孕,要求回公司上班,如何處理?
9、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但醫療期未滿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0、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醫療期已屆滿,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醫療期未滿,但已醫療終結,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2、員工合同期將滿,經醫療診斷,懷疑患有某種絕癥,但又不能馬上確認而需待查,公司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3、勞動合同期滿時,服務期還未屆滿,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4、合同期滿時員工已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5、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6、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能否要求員工離職?如何操作避免風險?
17、第三次合同簽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時員工懷孕或生病了能否要求員工離職?
19、勞動合同期滿后,員工仍繼續工作但未續簽合同,公司也未表示異議,公司能否隨時要求員工離職?
20、勞動合同期滿導致離職的注意點及實操;
2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終止合同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2、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能否要求員工離職?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
23、女職工法定終止合同年齡是55還是50?界定標準是什么?
24、身份證年齡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以哪個為準?
25、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26、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如何終止合同?
27、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合同到期的,如何終止合同?
28、工傷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導致離職注意事項;
29、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合同到期離職注意事項;
30、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如何確定勞動合同終止日期?
31、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日期在哪一天?
32、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勞動合同是終止還是解除?經濟補償金從何時起算?
33、員工拒簽勞動合同,公司能否要求員工離職?如何操作?
34、哪些終止勞動合同情形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5、終止勞動合同時,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需計算經濟補償嗎?
三、合同解除導致離職的風險管控與實操精要
(一)離職原因:員工主動離職
1、員工提出辭職,公司能否不批?能否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收到員工的辭職信后,HR該做些什么來避免法律風險?
3、員工在合同期中途離職是否要承擔違約金?
4、公司能否與員工在合同中約定超過30天的辭職通知期?
5、員工提出辭職后尚在30天通知期反悔不愿意離職,如何處理?
6、員工提出辭職,公司能否在30天通知期內隨時要員工離職?
7、30天通知期屆滿后員工仍在繼續提供勞動,辭職還有效嗎?
8、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辭職需賠償一個月工資是否有效?
9、員工提出辭職后公司未及時辦理離職手續有何風險?
10、員工提出辭職后公司還能做出違紀解除處理嗎?
11、辭職通知期遭遇脫密期,如何處理?
12、員工不辭而別,公司直接按曠工處理有什么風險?
13、員工擅自離職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是否需賠償公司損失?公司如何舉證?
14、員工自離,勞動合同是否自動解除?公司如何操作才可避免風險?
15、員工自離后,尚未發放的工資公司能否不予發放?
?。ǘ╇x職原因:員工被迫離職
1、員工被迫離職的常見理由;
2、員工被迫離職是否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3、公司搬遷,員工能否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金?
4、員工被上司或同事性騷擾被判離職,公司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
4、公司未簽書面勞動合同,員工能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嗎?
5、公司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變更職位、降低職務,員工能否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
6、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員工被迫離職并主張經濟補償的處理;
7、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的被迫離職?
8、公司未足額繳社保,或存在漏繳欠繳,法院是否支持員工被迫離職并主張經濟補償?
9、員工以公司多年前(比如10年前)存在未繳社保行為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支持嗎?
10、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員工能否事后反悔以公司未依法繳社保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
11、公司未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員工能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嗎?
12、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導致的被迫離職?
13、公司之前存在拖欠、克扣工資的行為,員工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金能否支持?
14、公司改變員工的工資結構,降低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績效工資、獎金等項目的標準,員工能否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
15、公司超時加班,員工能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嗎?
16、員工以公司未支付二倍工資、年休假工資和高溫津貼為由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如何處理?
17、在工資支付方面,公司如何操作才可避免員工被迫離職帶來的風險?
18、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不提供勞動條件導致的被迫離職?
19、員工提出被迫離職后發現已懷孕,請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20、員工先以個人理由提出辭職,事后又以公司存在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工資、未依法繳納社保為由主張經濟補償,法院會如何處理?
21、員工離職時沒說明被迫解除理由,離職后能否主張被迫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
22、女職工提出被迫離職后,要求公司支付工資損失到哺乳期滿能否支持?
(三)離職原因:協商一致離職
1、協商離職的風險點及實操要點;
2、公司提出協商解除和員工提出協商解除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3、如何認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重大誤解”?
4、協商解除后員工以生病或者懷孕為由反悔如何處理?
5、如何認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顯失公平”?
6、協商解除協議約定的經濟補償低于法定標準是否有效?
7、如何應對員工簽了協議后又以協議約定的費用過低為由要求補差或推翻協議?
8、協議書中約定“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權利,不得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員工能否反悔再告公司?
9、制作一份完善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需具備哪些條款?(提供范本);
(四)離職原因: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1、解除試用期員工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2、不符合錄用條件與不勝任工作;
3、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流程;
4、試用期錄用條件的設計與約定方法;
5、試用期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的時間節點控制;
6、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7、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休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
8、員工在試用期遲到3次以上,能否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9、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司法審查標準是什么?
?。ㄎ澹╇x職原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
1、規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能否解除?
2、規章制度未公示告知,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何處理?
3、裁判機關認定規章制度是否合法的條件與規則;
4、規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流程設計與操作方法;
5、規章制度公示告知的操作方法;
6、規章制度中解除條款設計的常見錯誤及應對方案;
7、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條款不一致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方法;
8、下級單位用上級單位的規章制度解除合同的法律風險及解決方案;
9、員工不當行為十分嚴重,但規章制度中卻未規定,公司如何解除才無風險?
10、員工經常違反規章制度,但每次都不嚴重,公司能否解除?如何操作?
11、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如何選擇?
(六)離職原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害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確理解;
2、如何界定“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
3、“造成重大損害”如何認定?如何在規章制度中進行量化?
4、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行為但未造成重大損害,能否解除?如何處理?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害,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能否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6、HR在操作解雇需注意的細節。
?。ㄆ撸╇x職原因:員工建立雙重勞動關系
1、兼職與雙重勞動關系;
2、雙重勞動關系的解雇方案選擇與舉證;
3、員工做微商、開網店、開網約車公司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4、雙重勞動關系解雇的轉化方式與風險規避。
(八)離職原因:員工欺詐行為
1、員工常見欺詐行為;
2、員工入職時隱瞞疾病史,公司能以欺詐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3、員工隱瞞犯罪前科入職,公司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4、員工學歷虛假,但已入職多年,公司還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5、員工欺詐入職獲得高薪,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能否要求返還工資?
6、隱婚隱孕的特別處理;
7、欺詐行為解雇的操作要點與細節。
?。ň牛╇x職原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界定標準;
2、員工被刑事拘留,能否直接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解除?
3、員工被刑事拘留,因情節輕微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4、員工被刑事拘留期間公司是否需支付工資繳納社保?
5、員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如何操作才沒有風險?
6、員工被判緩刑,能否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解除?
7、員工被判無罪,公司是否需補發工資補繳社保?
8、員工被法院免予刑事處罰,公司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9、刑事責任解雇的要點與注意事項;
(十)離職原因: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工作
1、如何準確理解“醫療期”、準確判斷“醫療期”的期限?
2、醫療期的計算直接影響勞動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如何統計員工的醫療期?
3、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敗訴點分析;
4、員工醫療期滿后繼續要求請病假,公司如何處理?
5、如何證明患病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6、公司給醫療期滿員工另行安排工作是否需與員工協商一致?能否降薪?
7、醫療期滿后員工不回來上班,公司解除合同如何正確操作?
8、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前是否必須做勞動能力鑒定?
9、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醫療補助費?
10、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及實操要點;
?。ㄊ唬╇x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
1、如何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公司能否降薪?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安排培訓好還是調崗好?如何選擇?
4、員工不勝任工作,既不同意參加培訓也不同意調崗怎么辦?
5、員工對公司的績效考核結果不認可、不簽字怎么辦?
6、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常見敗訴點分析;
7、公司通過“末位淘汰”或者“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8、公司解除不能勝任工作員工,既未提前30天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算違法解除嗎?
9、如何合法的解除不能勝任工作員工?
10、對不能勝任工作員工能否轉化為其它解除方式?如何轉化?
?。ㄊ╇x職原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1、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何認定?
2、公司組織架構調整是否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部門撤銷、崗位取消是否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4、公司業務外包是否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對外合作項目終止是否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6、員工喪失相關資質條件或任職資格是否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7、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雇的程序性要求;
8、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雇的操作要點與細節。
?。ㄊ┓沁^失性解雇的方案選擇及法律風險分析
1、提前通知與代通知金;
2、方案選擇及經濟成本、法律風險分析;
?。ㄊ模╇x職原因:經濟性裁員
1、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情形;
2、經濟性裁員的人數要求;
3、經濟性裁員的程序要求及操作流程;
4、經濟性裁員中不得裁減人員及優先留用人員;
(十五)特殊員工離職注意事項
1、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離職注意事項;
2、工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及注意事項;
3、醫療期員工離職注意事項;
4、“三期”內的女職工離職注意sh?
5、臨近退休員工,在解除時需注意什么?
四、離職環節中的程序要求與實操精要
1、員工違反規章制度或違反法律規定,且符合解除條件的,公司應當在多長時間內解除?如何把握合理期限?
2、匯總不同離職原因對應的程序要求;
3、哪些勞動合同解除情形需事先通知工會?是否需工會同意?
4、解除對象為工會主席時,如何履行通知工會程序?
5、解除勞動合同時忘記通知工會了,事后如何補救?需注意什么?
6、公司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事先通知工會”是否仍為必經程序?如何控制風險?
7、制作離職通知書需注意的事項;
8、員工拒絕簽收離職通知,公司怎么送達?
五、離職證明的風險管控與實操精要
1、員工離職未經公司同意或未工作交接,公司能否不開離職證明?
2、離職證明應該在什么時間開具?
3、離職證明需寫哪些內容?
4、離職證明中能否寫上離職原因?
5、給員工出具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否還需開具離職證明?
6、不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可能導致哪方面的賠償責任?公司如何抗辯?
7、員工“自離”,事后告公司不開離職證明要公司賠償,公司如何防范風險?
六、離職成本的核算
1、離職補償N、N+1、2N、2N+1、2(N+1)都有依據嗎?公司如何把握?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怎么確定?是否包括加班費、年終獎、津貼、補貼等費用?
3、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存在病假、事假、停工等情形,經濟補償基數怎么計算?
4、什么情況下經濟補償可以超過12個月?什么情況下不超過12個月?
5、經濟補償都是“N+1”嗎?
6、代通知金的標準如何計算?
7、經濟補償金如何分段計算?人社部481號文廢止后是否還需分段計算?
8、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計算方法;是否也受12個月限制?
9、公司每年年底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時已支付的經濟補償能否抵扣?
10、員工離職,除了經濟補償、賠償金外,公司還需評估哪些離職成本?
全面理解和精細化管理員工離職,不僅是負責任的公司應有之義,同時也是避免法律風險不可或缺的一環。公司不僅要熟悉法律規定,還要積極采取措施,以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關于紅海云
紅海云是中國領先的新一代人力資源管理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核心產品紅海eHR系統,打破傳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功能模塊數據割裂的局限,從核心人力管理、勞動力管理到戰略人才管理,涵蓋人力資源業務12大模塊,百余項功能一體化布局。并通過紅海云RedPaaS平臺、RedAPI平臺、自動化運維平臺等底層數字化配套體系的賦能,讓紅海云eHR系統擁有了業內領先的靈活性和可擴展性。
迄今為止,紅海云服務的客戶已成功覆蓋華北,華東、華南、西南地區市場,已有逾千家大中型企業借助紅海產品獲得領先的人力資源管理數字化能力,廣泛分布于國企事業單位、地產、銀行、醫藥、物業、物流、餐飲、服飾等行業,包括中國銀行、保利物業、石藥集團、以嶺藥業、科興生物、中金珠寶、華宇集團、祥源控股、雪松控股、真功夫、中郵金融、影兒集團、比音勒芬、曹操出行等眾多頭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