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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年伊始,今天來跟大家聊聊大家最關心的話題:工資。
近日,人社部發布了2023全國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表。具體有什么變化呢?最低工資對我們有什么影響呢?最低工資包不包含五險一金呢?
趕緊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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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發布
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
1月2日,人社部官網發布了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3年1月1日),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590元,為全國最高。
14個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000元及以上。
其中部分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實行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主要分為三檔,分別為2200元、2000元、180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每小時22元、20元、18元。
自2023年2月1日起,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一類地區每月1890元,二類地區每月1760元,三類地區每月166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每小時19.60元;二類地區每小時18.30元;三類地區每小時17.20元。
上海月最低工資2590元全國最高: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從月最低工資標準來看,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590元,全國居首。其次是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360元,第三名是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320元。從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來看,北京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為全國最高。
14個地區月最低工資≥2000元:
從人社部發布的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來看,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區已經增加到了14個:
上海(2590元)、深圳(2360元)、北京(2320元)、廣東(2300元)、江蘇(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山東(2100元)、四川(2100元)、重慶(210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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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調整對我們有什么影響?
看了這么多省市的最低工資,或許有些小伙伴會問:“我的工資比最低工資高啊,這和我有什么關系呢?”
其實影響可大了,趕緊跟小編一起看看~
一、勞動者加班費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相應提高。
二、勞動者到手工資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來說,其工資標準就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一定程度上會促進企業上調基層員工的薪資。
三、試用期工資待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近期要入職的小伙伴注意了,要根據當地最低工資來看看自己的是試用期工資是否符合上述標準。
四、經濟補償金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五、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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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是否包含五險一金?
關于最低工資是否包含社保,每個地區的標準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一、最低工資不包括五險一金的城市:北京、上海、安徽
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政策依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
二、最低工資不包括住房公積金:江蘇
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政策依據: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
三、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江西、湖南、寧夏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政策依據: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四、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四川、山東、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云南、新疆
政策依據: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川府發〔2018〕19號;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最低工資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八條;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8〕16號第二條;
《關于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
五、其他類最低工資情形
部分省市雖然未通過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可以通過政策解讀、相關答復等進行判斷。
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政策依據:
《天津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1〕4號,2021年04月30日,附《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政策解讀》第四條。
廣西、山西、福建三省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定:
廣西:我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政策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桂政發〔2020〕1號),政策解讀第六條。
山西: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政策依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2021年9月3日,政策解讀第四條。
福建: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政策依據: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6號,2019年11月13日,附件。
此外,湖北、陜西、河南、重慶等地的規定與《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類似,未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
甘肅、廣東、海南、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未見相關規定及相關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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