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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北京市順義區出臺《關于全力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出7大項20條新舉措,在幫助企業穩崗擴崗、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助力創新創業帶動就業、保障重點群體就業等方面強化政策扶持力度、精準發力。那么企業如何獲得政府補貼?來看看具體政策。
順義區關于全力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努力促進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8〕30 號)、《北京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促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就發〔2021〕4號)要求,結合順義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堅持就業優先戰略
(一)將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七有”“五性”需求,樹立“大就業”工作理念,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以實現“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為目標,以堅持人力資源“存量提質、增量選優、變量轉型”為工作主線,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擴大就業容量,穩定就業存量,提升就業質量。
(二)構建產業就業融合發展格局。落實“平原新城看順義”的目標要求,樹牢“第一國門”意識,緊抓“兩區”建設、高端制造、新城發展等機遇,積極探索新發展格局帶動勞動力就業的有效路徑,促進產業就業深度融合,助推就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健全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將吸納就業作為項目入駐的基本條件,明確項目帶動就業目標,真正把就業優先落到項目建設上,逐步拓寬勞動力就業渠道與高質量就業空間,推動形成經濟高質量發展與就業擴容提質互促共進的良性循環。
(三)有效防范化解失業風險。發揮各部門、鎮(街道)、經濟功能區聯動作用,通過交叉比對就業與宏觀經濟、產業金融、市場供求等方面數據信息,研判就業創業形勢;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就業失業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實時監測全區重點行業、企業、園區用工情況,及時掌握企業人員變動情況及趨勢,強化聯防聯動和應急處置,確保就業形勢總體穩定。
(四)強化重點行業企業服務。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就業、管屬地必須管就業、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就業”的“三管”原則,推行重點行業企業聯動拓崗服務,強化崗位資源供給。加強包含就業服務專員、就業服務指導員、企業聯絡員在內的就業服務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穩就業保就業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至少設置1名就業服務指導員,為分管企業提供針對性服務;各鎮(街道)、經濟功能區推行就業服務專員網格化全覆蓋,要確保各村(居)配備不少于1名就業服務專員,精準化服務轄區企業和重點群體;各重點企業要設立聯絡員,暢通企業與政府部門間的溝通渠道。
二、支持市場主體吸納就業
(五)支持用人單位擴大就業規模。用人單位新招用本區勞動力,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年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3倍工資的,按照招用人員類別給予工資性補貼。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轉移就業登記農村勞動力、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結對地區脫貧勞動力,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每年5000元的工資性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招用本區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內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未參加過職工社會保險的農村勞動力,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每年1萬元的工資性補貼,最長不超過5年。
(六)支持重點產業規模性吸納本區勞動力就業。本區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符合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鼓勵其在成立、建設初期或擴建時期優先招用本區勞動力,并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自成立、建設或擴建之日起1年內招用本區勞動力在10人及以上20人以下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3000元一次性獎勵;招用20人及以上50人以下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5000元一次性獎勵;招用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6000元一次性獎勵;招用100人及以上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7000元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三、保障重點群體穩定就業
(七)鼓勵青年群體參加就業見習。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本區高校畢業生、16至24歲轉移就業登記的農村無業或務農勞動力、16至24歲登記失業人員,在經區人力社保局認定的見習單位參加見習,符合市級就業見習補貼領取條件的,給予見習單位每人每月2000元就業見習補貼,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期滿后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穩定就業滿1年并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給予見習單位每人1萬元見習留用獎勵。
(八)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主動就業。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穩定就業滿1年并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給予個人1萬元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實名登記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穩定就業滿1年并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給予個人5000元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九)鼓勵未參保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本區未參加過職工社會保險的農村勞動力,初次實現單位就業或初次靈活就業滿1年,并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給予個人5000元一次性就業參保補貼。
(十)鼓勵本區勞動力延繳職工社會保險。本區勞動力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足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最低繳費年限,選擇繼續在企業留用延期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就業期間給予最長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執行;選擇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延期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就業期間給予最長5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執行。
四、鼓勵勞動力多途徑就業
(十一)支持本區勞動力靈活就業。本區農村“4045”人員(女滿40周歲,男滿45周歲)、城鎮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進行失業登記或轉移就業登記后,從事人工智能、微商電商、網絡直播、平臺運營等新業態新模式的靈活就業,社區服務、特色農業、鄉村旅游、城市運行、鄉村快遞等傳統靈活就業,以及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等靈活就業的,辦理個人就業登記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給予最長3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補貼期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補貼標準參照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執行。
(十二)鼓勵重點地區勞動力跨區域就業。木林鎮、龍灣屯鎮、張鎮、大孫各莊鎮、北務鎮、楊鎮、北小營鎮、李遂鎮、南彩鎮和北石槽鎮勞動力,在首都機場及首都機場臨空經濟區、中關村順義園內每穩定就業滿一年,并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通勤補貼。
(十三)擴大公共服務崗位就業規模。以美麗鄉村建設、河東地區發展三年行動等重點工作為契機,統籌“河長制”“林長制”“田長制”、農村消防站點、農村快遞站點等公共服務崗位資源,開發農村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本區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參保。遵循“誰用人、誰申請、誰管理”的原則,用人單位提出崗位開發申請后,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單位,對申請開發崗位進行分析評估,符合要求的,納入社會公益性就業崗位,按照社會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標準給予補貼。
五、推動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十四)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本區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及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托底”安置人員、報告企業分流職工、農村勞動力6類人員首次創業(在本區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依法納稅1年以上,帶動2名本區勞動力就業,本人及帶動人員在創業組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均累計滿12個月的,并享受北京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創業組織,在享受市級補貼的同時,給予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十五)給予一次性創業場地房租補貼。本區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及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在本區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依法納稅1年以上,帶動2名本區勞動力就業,本人及帶動人員在創業組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均累計滿12個月的,通過租賃方式獲得經營用房的,按照1000元/平方米/年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房租補貼,最高補貼50平方米,低于50平方米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補貼。
(十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利息補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區城鄉居民的個人借款人和貸款期間帶動至少5名本區勞動力就業并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借款人,在本區申請并成功獲得北京市創業擔保貸款的,按期還款后,市級政策不予貼息的部分,由區財政給予貼息,展期、逾期不予貼息。
六、強化技能培訓提升就業質量
(十七)鼓勵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本區勞動力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技能等級認定培訓等相關技能培訓,取得初級工技能培訓證書并實現就業的,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每人1150元培訓補貼;取得中級工技能培訓證書并實現就業的,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每人1400元培訓補貼;取得高級工及以上技能培訓證書并實現就業的,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每人2000元培訓補貼。本區勞動力取得相應證書后,3個月內實現就業或持續穩定就業的,給予勞動力每人500元生活費補貼。
(十八)緊密對接市場需求開展新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培訓機構針對轄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產業急需緊缺工種、新業態工種開展新職業等技能培訓,促進勞動力多渠道就業,提升就業質量。本區勞動力或本區參保企業職工參加經區人力社保局認定的技能培訓,取得《北京市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并實現穩定就業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1500元補貼,并給予本區勞動力每人500元生活費補貼。
(十九)激勵高技能人才支撐高質量發展。轄區內企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設立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或開展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的,給予工作室領辦人2萬元補貼;本區現有的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連續2年申報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的,給予工作室所在企業5萬元補貼。轄區內企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為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訓項目并按要求完成研修培訓的,給予每名參訓者2000元補貼。
七、促進人力資源市場健康發展
(二十)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經區人力社保局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本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轉移就業登記農村勞動力在用人單位實現穩定就業滿1年,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800元標準給予機構一次性獎勵;每推薦1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照每人1200元標準給予機構一次性獎勵。推薦到勞務派遣企業就業的,不計入獎勵人數。
(二十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鼓勵本區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加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等級評定,被認定為4A級及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八、加強平臺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二十二)強化務工人員之家建設。鼓勵各鎮(街道)、經濟功能區在務工人員集中居住、工作的地點設置務工人員之家(服務站),為包括農民工、脫貧人口、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群體提供就業幫扶、權益維護、政策咨詢、困難幫助、歇腳休憩等便利服務。對于各鎮(街道)、經濟功能區建立的務工人員之家(服務站),經區人力社保局認定后,按照每個鎮(街道)、經濟功能區2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
(二十三)加大充分就業地區獎勵。對充分就業工作開展良好的區域給予認定獎勵。對初次成功認定的充分就業社區(村)給予2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市級充分就業鎮(街道)的給予10萬元獎勵,社區(村)給予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充分就業鎮(街道)的給予20萬元獎勵,社區(村)給予1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開展促進就業工作。
(二十四)加強就業工作業績獎勵。加強對各鎮(街道)開展就業工作的考核,對促進就業工作中業績優秀的鎮(街道)給予20萬元獎勵;對促進就業工作中業績良好的鎮(街道)給予1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開展促進就業工作。
九、強化就業工作保障
(二十五)提高促就業工作思想認識。各部門、鎮(街道)、經濟功能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統籌抓就業工作,對本單位本領域就業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親自督辦,確保各項就業重點工作任務如期完成。依托“大就業”工作格局,加強協作配合,暢通信息共享,堅持同向發力,提高工作合力,確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二十六)強化鎮(街道)促就業主體責任。各鎮(街道)要提高思想認識,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按照市、區統一安排,結合實際抓好勞動力就業的政策落實、組織動員、崗位開發、指導服務、托底安置等工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有本轄區特色的促進就業政策,最大化釋放促進就業政策紅利。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對鎮(街道)就業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到位、業績突出的鎮(街道)予以認定獎勵,對工作不力、消極懈怠的鎮(街道)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予以嚴肅問責。
(二十七)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全媒體平臺,大力宣傳穩就業保就業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走鎮入企,點對點輸送惠企利民政策,積極調動勞動者就業創業積極性,確保政策實效充分發揮。廣泛挖掘政策享受過程中,促進勞動力就業和市場主體吸納就業的典型案例,切實發揮好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確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十、附則
(一)本措施適用的對象范圍、補貼標準可根據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二)本措施享受主體針對同一項政策內容,同時符合北京市就業政策和本措施的,優先享受北京市政策扶持,不再享受本措施。
(三)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措施涉及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參照實施,原有政策中與本措施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
以上就是北京市順義區出臺的《關于全力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