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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簡稱《綱要》)?!毒V要》明確鼓勵企業創辦母嬰室等設施,那么針對企業具體還有哪些鼓勵措施?一起來看看——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二)兒童與安全。
策略措施:
10.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中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完善游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
(四)兒童與福利。
策略措施:
5.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編制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動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務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務的標準規范,加強綜合監管,推動托育服務規范健康發展。
9.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進一步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鄉級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五)兒童與家庭。
策略措施: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行業認證體系。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加強住房等支持政策,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加快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六)兒童與環境。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策略措施: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方面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三、組織實施
(五)完善實施綱要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綱要實施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綱要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綱要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以上就是國務院在《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中鼓勵用人單位的具體措施,HR要留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