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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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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工作中,關于休產假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很多企業并不是嚴格遵循產前和產后假期天數來執行。
部分女性員工認為還未到臨產期,自己還能夠繼續上班,往往都是堅持到臨產前幾天才開始休產假;部分女性員工因身體原因想要提前一個月休產假。
那么:標準的產假到底應該怎么休呢?懷孕女員工可以提前休產假嗎?產假期間提前上班,要付雙倍工資嗎?女員工未婚懷孕可以休產假嗎?.....小編今天給大家一一解答,歡迎大家收藏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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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產假到底應該怎么休?
先來明確一下,女職工懷孕后的所有假期有哪些?
這些假期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必須享受的假期,單位無權剝奪,另一類是如工作許可、單位同意,可以請的假。
一、單位必須批準的假
產假:產假的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前檢查假: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關于產前假的規定每個地區有所不同。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 第十條:
在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時工間休息,工間休息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并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從事夜班勞動;對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還應在其工作場所設休息座位。
哺乳假: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小編拓展: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勞險字〔1988〕2號《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證明,給予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時,給予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的按正常產休假。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所以,如果女員工流產也能享受產假并可以按規定申報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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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可以提前多久休?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其中對產前15天開始休產假的規定不是硬性的,女職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調整,而這也是符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的立法精神。
如果懷孕女員工確實因身體不適要求提前休產假,單位一般而言應該予以允許其提前休產假,而非機械教條的套所謂只能提前十五天休假的規定。
其中部分地區也有明確規定,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對產前假工資待遇都有規定:
女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的產前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
如果女員工因為身體原因需要請保胎假,單位也應該批準。
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勞險字〔1982〕2號):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即懷孕女職工在休保胎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照病假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所以只要員工可以向公司提交醫院診斷證明,能夠證明其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且履行了請假手續,那么就可以提前休產假。
不過需要注意,產假總天數一共就那么多(具體產假天數每個地區規定是不一樣的),如果員工提前享受了,意味著須提前結束。
當然,產假結束后如需要繼續休息也可以在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下申請年假、事假等方式。
小編拓展:
勞動關系司答網民咨詢關于產假從何時開始算起有關問題的來信
梁*達:《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闭垎柹鲜鲆幎ㄖ?,“產前可以休假15天”應如何理解?女職工產前可以休假30天嗎?單位是否可以制定規章制度要求女職工工作至產前10天?
回復:您好!我們已收到您的來信,經研究,現就您詢問的事項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規定,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職工產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產假之中。地方另有規定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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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提前上班要付雙倍工資嗎?
經常有公司的女職工基于各種原因例如愛崗敬業、家庭經濟困難等產假期間想提前上班,例如公司的產假時間為160天,有女職工向公司提出希望只休110天,提前50天上班。
提前上班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呢?
為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勞動法上不提倡勞動者產假期間主動要求提前上班,但并無禁止性規定,員工主動放棄休假權利不違法。在裁判文書網很多類似司法案例,都沒有認定產假期間提前上班違法。
女職工主動向公司提交申請書即可,公司批準即可。申請書可參考如下表述:
申請書
致: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在___部門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職務,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休產假,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本人產假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F本人已休產假____天,身體狀況已完全恢復,能夠正常從事崗位工作,因個人原因申請提前結束產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返崗工作。特此申請,望予批準!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那女員工提前上班,企業需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呢?
在產假期間工作,不可以享受雙倍工資。
相關司法判決:
(蘇素云與某運動器材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日期:2015-06-18;法院: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案號:(2015)廈民終字第1422、1425號)
一審法院認為:
未休產假三倍工資差額。公司已為蘇素云繳交了包括生育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蘇素云生育小孩,在法定產假期間,依法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蘇素云產假上班期間公司也已支付了工資。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廈門中院)認為:
公司已為蘇素云繳交生育保險,蘇素云法定產假期間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貼,蘇素云產假上班期間公司也已支付了工資。
現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納。
如果用人單位強令女職工產假期間提前結束產假上班,屬于違法行為,女職工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