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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6月22日,人社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正式發文明確: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了!比之前多了6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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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減免政策全部延長到年底
給大家劃下通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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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
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保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各省2020年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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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自己企業是否享受優惠?
中小微企業和大型企業的劃分依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一張表讓大家看個明白▼
▊說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例】某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11000萬元,人數290人,對比上述標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且營業收入≥10000萬元為大型企業,該企業只滿足營業收入≥10000萬元,人數不到300人,所以為中型企業。
【例】某物業管理企業,營業收入490萬元,人數120人,對比上述標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0人或營業收入<500萬元為微型企業,該物業企業人數120人超過100人,但是營業收入490萬元<500萬元,則為微型企業。
2、企業劃分指標以現行統計制度為準。
(1)從業人員,是指期末從業人員數,沒有期末從業人員數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員數代替。
(2)營業收入,工業、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采用主營業務收入;限額以下批發與零售業企業采用商品銷售額代替;限額以下住宿與餐飲業企業采用營業額代替;農、林、牧、漁業企業采用營業總收入代替;其他未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的行業,采用營業收入指標。
(3)資產總額,采用資產總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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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已繳社保費可沖抵可退回
據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介紹,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如果已經全額繳納了5、6月份的三項社保費,那么在本地具體實施辦法正式出臺后,社保機構和稅務部門將根據參保單位意愿和選擇,既可以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也可以退回。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繼續按規定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限執行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
王發運還提醒大家,各地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實施期限實施辦法和操作流程存在一定差異,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要關注了解本地實施辦法,依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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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單位不能免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愿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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