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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在炎炎夏日中,建筑工人小李每天都在烈日下工作。然而,盡管他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辛勤勞動,他卻從未收到過高溫津貼。小李和他的同事們開始感到困惑:高溫津貼到底是什么?他們是否有權利獲取這種補貼?
1、什么是高溫津貼?它的發放范圍和條件是什么?
●高溫津貼是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依法享受的崗位津貼。
福建省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2、福建省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5月份
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6-9月
可按260元/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3、高溫津貼可以不發嗎?
●高溫津貼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若用人單位沒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屬于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依法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但用人單位不能以此來代替高溫津貼,否則就是變相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上夜班可否領取“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只取決于工作環境是否為室外、工作環境溫度是多少,與白班和夜班沒有關系。
5、用人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勞動者如何維權?
勞動者要保留考勤表、天氣預報等能夠證明自己工作時環境已達到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的有效證據。
勞動者可通過舉報投訴窗口、12333電話、12345平臺等渠道進行咨詢和反映訴求。
高溫津貼不僅是對勞動者在高溫環境下辛勤工作的補償,更是對其健康與安全的保障。企業應當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也應了解自己的權利,積極維權。只有這樣,才能在高溫季節中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