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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解讀《關于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政策。到底養老金什么時候調整?來看看具體解讀。
《關于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政策解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廳共同研究出臺《關于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 政策背景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直接舉措,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財政收入放緩,加上去年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緩降”政策,使養老金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加大,今年,國家下發文件繼續適度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視、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批準, 6月10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制定下發了《關于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21〕8號),明確了我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實施范圍、調整辦法和水平,并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 主要內容
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準完全統一。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定額調整按每人每月40元增加。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實現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均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2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群體的統籌照顧,年滿70歲不滿75歲、年滿75歲不滿80歲、年滿80歲不滿85歲、年滿85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30元、35元、40元、45元。
以上就是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關于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政策的解讀啦。